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晋江首发
第四十一章
沈庭兰离开寝房, 没有第一时间去沐浴,反倒是搬了一张书房的圈椅,置于窗前, 敞着衣襟大咧咧地坐下。
沈庭兰仰头, 靠在椅背上, 任由漆黑如墨的乌发倾泻, 亦任由窗外皎洁的月光,泼进屋舍, 照亮一角昏暗。
沈庭兰的胸膛精赤, 濡着汗,泛着莹润亮光,还有一丝来自云霓的甜腻水丝, 他没有抹去那些痕迹, 只这般不得体地落座, 半点没有世家尊长的清矜持重。
沈庭兰神思恍惚, 他欲闭目养神,可又不敢睡去。
一旦睡去,他就会梦到十八年前的那个夜晚。
那一夜,风雨催城,雷龙裂空。
大吴边境传来胡虏宣战的号角声,如潮的马蹄声渐行渐近, 震耳发聩, 令人闻风丧胆。
匈奴集结诸部, 率领十万大军,挥师南下,意图破开边塞,直取南地龙廷。
边城遇袭, 边军告急,求援的文书昼夜不停地送往陇州。
沈家兵马恳求李室君王即刻下令,调遣附近州郡的御敌主将前来策应,再派出至少三万石的辎重粮草,用于守城。
然而,一封封求援的书信,如泥牛入海,音讯全无。
援军迟迟不至,城中粮廪告罄,而胡虏来势汹汹,边塞危如累卵,城池沦陷,不过旦夕之间。
沈家兵马如想保存兵力,必须弃城后撤,可这样一来,关隘失守,匈奴人持刀屠城,沈父便会背负“弃城苟活”的叛将骂名,致使陇州沈氏多年簪缨清誉毁于一旦。
也是此刻,沈父明白了帝王心计。
陇州沈氏守关多年,功高盖主,已为李氏皇族所不容。
君王欲将其杀之而后快。
而沈氏主支嫡房子嗣单薄,唯有沈庭兰一脉血缘。
只要沈父一死,沈庭兰孤木难支,日后定不能撑起峥嵘家业。
因此,沈父想保全家族声望,想护住一家老小,只能做出牺牲。
这一夜,他唤来心腹,护送亲子离城。
沈父将沈庭兰抱上马背时,临走前还紧紧收拢双臂,拍了拍儿子的后背。
“兰哥儿,你先回陇州,为父随后就来。”
“你要乖巧,听你娘的话,别气她。祖母虽疼你,但养孙太过溺爱,你是大郎君了,日后要撑起整个沈家,不能再小娃娃似的留在后宅。”
“兰哥儿,听爹的话,日后你定要从文,不能从戎……”
沈庭兰当时已经九岁了,还被亲爹带去边城战场操练,又怎么算是孩子呢?
而沈父一贯严厉,沈庭兰已经许久没听他这般温声叮咛了。
沈庭兰下意识觉得不安,直到他感受到肩头的一点湿濡,不由心脏一抽,颤声问:“爹,你是不是哭了?”
“傻小子,瞎说什么呢……今晚下雨了。”
沈父松开沈庭兰,抹去脸上朦胧的雨丝,他猛地一拍马臀,任由那一匹追随自己多年的战马,驮着他们沈氏一族的火种,渐渐隐没入夜色浓郁的雨幕之中。
沈庭兰被心腹亲卫带走后,他才知道,沈父麾下仅有三万兵力,竟不自量力,妄图对敌匈奴的十万大军。
可沈父必须守城,护住关隘,唯有如此,才能让边民们伺机逃往都城,才能避免吴国百姓死于匈奴人的刀下。
边境烽火连天,军情紧急,迫在眉睫。
而半个月后,李室君王派出的数万援军姗姗来迟,抵达边境。
他们踏着沈家兵马的尸骸,收复失地,驱逐胡兵,护住了那些边城的百姓。
边民守住家宅,对李室君王感恩戴德,山呼万岁。
而彼时的沈庭兰没有回到陇州,他一意孤行,策马疾驰千里,来到沈父所在的边城。
他看到尸山血海,满目疮痍,亦看到城墙上那一具被胡虏万箭穿心的无头尸身。
匈奴人射.杀了沈父,还辱.尸取首,将其悬在城墙上示众,试图动摇军心。
可沈家兵马看到主君受辱,心中唯有悲愤与痛苦,他们的战意愈发汹涌炽烈,恨不得啃食匈奴人的骨头,痛饮他们的鲜血。
沈家兵马疯了似的搏杀,明明是螳臂当车的局面,竟也用一具具肉眼凡胎的英躯,为边城多拖延了半个月的时间。
沈庭兰抱着父亲的残尸,墨眸骤缩,抿唇不语。
他不明白……他生来天降异象,被皇家赞誉是“神降之子”,他深受李家天子喜爱,还想着日后忠君爱国,为李室王朝效犬马之劳。
他没有起叛心,沈父亦对天子忠心耿耿,天家君父又为何非要设计害人?战功赫赫的戍边武勋又为何非死不可?
沈庭兰想不明白。
他茫然低头,看到那一具早已腐烂的尸身,心中悲恸……已经没有父亲能教他这些立身处世的道理了。
沈庭兰扶棺回城,从陈嬷嬷口中得知,沈老夫人悲痛欲绝,哭晕过去,如今还在房中休养。
沈庭兰本该去见母亲,但他不知为何,竟觉羞愧,无颜见人。
待沈父入土为安,沈母唤来沈庭兰,哄着这个几日不吃不喝的儿郎,再多饮下一碗红枣汤盅。
沈母一如从前那般慈爱,她摸了摸小郎君的脑袋,笑着与他道。
“你别看你爹脾气大,对你严厉,但他其实很疼你的。从前你夜里啼哭不止,都是你爹跟陈嬷嬷学着抱孩子,再搂你出屋,带你看月亮、数星星。”
“他最爱吃酒,又怕酒味熏到你,每次应酬回来,都要里外洗个干净,才敢来抱你。”
“旁人都羡慕阿娘命好,那些个军将在外厮杀,回家一趟,不是带得宠的美人就是带外头生的庶出子女,唯有你爹爹,每次回来,带的都是咱们娘俩爱吃的甜糕甜果。”
沈母用温柔的目光,临摹沈庭兰稚气清秀的眉眼,似是在透过他,看什么人。
“从前沈家郎君与我相看的时候,我第一眼瞧中的不是你爹。虽说你爹生得好看,但论君子风姿,你二叔、三叔都比他俊逸潇洒,我也想不通,怎么沈家世代诗礼人家,竟出了个骁勇善战的武夫……但你爹这人性恶霸道,似是知我不喜他,竟深夜爬墙擅闯后宅告诉我,若他娶了我,定会善待我,把家里的好东西全留给我。”
“兰哥儿,我好想他……”
沈庭兰不知该说什么才能缓解母亲的哀思。
他想,他不该再颓靡下去,他该振作起来,这般才能护住母亲,才能遵从父亲的遗愿,好好守住他爱的人。
可隔天醒来,沈庭兰听到了另一个噩耗。
母亲饮下毒酒,随着父亲去了。
他们夫妻恩爱,两情相悦,共赴阴司地府,倒把儿子遗落人间。
昨夜那一场稀松平常的闲谈,竟是母亲最后的遗训教诲。
亲人相继离去,沈庭兰大病了一场,不过半个月就瘦得肩骨嶙峋,没个人样。
病愈之后,沈庭兰仿佛一夕之间就长大了。
他褪去那些少年郎才有的赤忱心性,他开始暗下布局,私畜甲士,操练府兵。
沈庭兰不再青稚,也不再信人,他痛恨皇权,亦知李家人流的血是脏的。
在沈庭兰羽翼渐丰的那一年,他冷眼旁观那些藩王起事,率军逼宫,兄弟阋墙,自相残杀。
他听着满城惨痛悲切的哭声,看着汹涌冲天的火光,朝着血流漂杵的皇城,心无波澜,缓步而去。
他亲手斩下先帝的头颅,又从李家那些血脉卑劣的子孙里,随便拎出一个,推上皇位。
沈庭兰的大仇得报,可他一点都不觉得畅快。
若是可以,他更想爹娘复生,一家和睦,长长久久地生活在一起。
……
沈庭兰坐在书房的椅子上,抬头望月,久久不语。
有时候,沈庭兰也会想到丧失记忆那一年的事。
他远在徐州,忘却前尘,和一个隐居山中的跛脚女子,结为夫妻。
他躺在榻上养伤,出不得门,只能用冰冷的目光,一遍遍逡巡这一间狭窄却整洁的小屋。
墙上有云霓自己扎的竹弓,桌上有一只她亲手编织的柳杆针线篓。
桌边还置着一块素净的衣布,那是云霓为沈庭兰裁到一半的男衫。
而云霓每日外出谋生、觅食、狩猎,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就会回家,再给沈庭兰带一些山果子、荤肉,或是市井赶集时买到的几颗蜜饯。
沈庭兰一直喝药,她怕他口苦,才会买下那些昂贵的甜食。
云霓像照顾小孩一般,无微不至地照顾沈庭兰。
沈庭兰从未被人这样毫无保留地爱过,他贪恋云霓的温暖,才会故意出言引诱。
他在她唇边落下亲吻,看她如同一只淋雨的小雀一般,在怀中发颤。
他想占有云霓的所有,想将她吞吃入腹,想与她骨血相融。
沈庭兰向来聪慧,他知道云霓喜欢什么样的郎君,他知道如何蛊惑她,哄骗她……
说是欺瞒,倒也没有。时至今日,沈庭兰终于敢承认,他不过是想让云霓更喜欢他一些。
在沈庭兰恢复记忆的前一夜,他们相携下山,乘坐牛车,前往县镇。
云霓牵着沈庭兰,将他介绍给那些相熟的亲朋好友。
村民们笑着起哄,问他们何时办酒席,何时生个漂亮的小娃娃。
云霓脸颊绯红,嘴巴又笨,半天说不出话。
还是沈庭兰温文一笑,对他们道:“快了。”
他应下了云霓的亲事,也认下了“夫君”这一身份。
云霓惊讶、惊喜,仰头看他的时候,眼睛里好似藏着耀眼的星辰。
沈庭兰跟着云霓逛街,路过摆满簪子的摊头,停了一会儿。
货郎热情地询问:“公子,要不要给你家夫人买一支簪子?你瞧,这支云纹簪子,镀过银箔的,不贵,也就一钱银子。”
云霓听完,吓了一跳。
她知道沈庭兰身无分文,唯恐他下不来台,连忙道:“不用……我瞧着做工也不是很好呢,咱们不买了!”
云霓拉走沈庭兰,似是怕伤及他颜面,还结结巴巴地解释:“我不是嫌你没钱,我只是觉得那簪子太丑了,不合适我。你瞧,我头上这朵绒布制的海棠簪子就很好,耐脏还耐用,我又不缺簪子戴……”
沈庭兰看了一眼有些开线的发簪,轻声道:“再过几日,我去镇子上寻些活计,我既认字,可以去应聘大户人家的西席先生,抑或帮人撰写家书,摹写佛经,补贴家用。”
云霓私心不想让沈庭兰在外“抛头露面”,毕竟夫君生得好看,万一被哪家闺秀瞧上了怎么办?她脚跛嘴笨,争不过那些漂亮的女孩。
况且,沈庭兰之前受伤那么重,又患有心疾,还是再将养一阵子比较好,只要他不嫌家里穷困。
“不用,我还能养活你呢……再休养一段时日吧。”
说完,云霓又换了话题问他:“夫君,你之前说的置办婚宴,是真的吗?”
“自然是。”
“嗳,那我就得多攒一些银钱了,来者是客,我们夫妻俩得把客人招待好呀!”
“最好再买一块红纱布,嫁衣太贵了还是算了,红盖头得有……”云霓掐着手指,盘算起日后的开销,眼底眉梢都是欢喜的笑意。
可这场美梦,终究是破碎于沈庭兰恢复记忆的那一夜。
沈庭兰回忆起那个沉浸于温柔乡里的自己,心生不耻。
他的身上背负着世族血仇,肩挑兴盛家宅的尊长职责,又怎能耽于儿女情长?
而云霓不过一个庶族女子,士庶不能通婚,他不能娶她。
沈庭兰凝着云霓的跛脚,一遍遍告诉自己,她身患残疾,她浑身野性儿,不通规矩,不堪为高门大妇。
沈庭兰厌恶高门的尔虞我诈,他亦深知,云霓这般单纯,在贵人圈子里格格不入,她会过得很苦。
沈庭兰不过是一时龙困浅滩,他终究要回到朝堂权势的漩涡中心,他与她不是一路人,他们成不了夫妻。
此前种种恩爱,兴许只是情蛊作祟,心疾难抑,并非沈庭兰本心。
沈庭兰压抑着胸口漫上来的酸涩,他隐忍着剜肉裂骨的苦难,违心地劝着自己,仿佛如此疲惫度日,方能赎清他没有同爹娘一起赴死、反倒苟活人间的罪孽。
沈庭兰要忘了云霓。
他逼迫自己冷淡云霓,漠视云霓,疏远云霓,直至情蛊得解、将她送离自己身边的那天。
可每次午夜梦回,沈庭兰也会惊醒,他会记起从前远在徐州的日日夜夜。
那年秋天,沈庭兰和云霓一起下山,观赏沿河挂起的煌煌花灯。
凉风拂面,绚烂的烟花,如璀璨霞光,于天际炸开。
云霓被响声吓了一跳,慌不择路撞进沈庭兰怀里。
沈庭兰拥着妻子,无奈浅笑,伸手捂住了她的耳朵。
黄澄澄的火光照亮云霓鬓边软发,照亮那一双总是澄澈湿漉的杏眼。
云霓仰头望天,沈庭兰却在看她。
有那么一两个瞬间,沈庭兰也想过吧……其实,他很想和云霓白头到老。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一章,那章之后就断更两三天,最迟下周四回来更新(6.18),我们一口气写完。
然后后面的剧情是带点强取豪夺的,但没那么强烈会温和一点,所以大家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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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晋江首发
第四十二章
此次回徐州, 云霓准备走水路。
可小船不能捎带枣马,云霓一筹莫展,又不想麻烦沈庭兰, 只能找沈既川商量。
好在沈既川的朋友多, 不过几句疏通人情的好话, 就帮云霓安排了一艘可以护送她回到徐州的运粮漕船。
漕船虽做运送物资辎重之用, 但船头为了多收钱财,也会在靠岸的时候, 做几笔客渡的生意。
此次有陇州沈氏的子弟千叮咛万嘱咐, 船头一心拉拢高门,不敢怠慢,直拍胸膛保证, 定会把云霓平安送到徐州地界。
还有两天, 云霓就能回家了。
人一闲下来就容易多愁善感, 云霓竟也开始记挂朋友。
趁着八月夏末, 天气渐凉,云霓在院子里晒了好些鸡腿、羊腿、还有年末吃的腊肉,又叮嘱文春,再晒半个月就好了,届时用油纸包起来,可以用于煨汤, 也可以拿来炒冬菜。
沈庭兰的确守诺, 他说赠她千金, 当真给她送了银钱。
只是匣子里装有五十两金子,另九百两五十两金子,则由一枚兰花纹木牌代替。
此木牌为沈氏军的密令,见木牌如见沈庭兰, 只要云霓拿着木牌前往各地驿站,自有斥候得到消息,会送来银钱。
云霓想和沈庭兰断个干净,不再有任何牵扯。
要是云霓三不五时去取钱,岂不是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教沈庭兰知晓她的行踪?
可她也明白沈庭兰的顾虑,一百两黄金都有六斤重,抱个千两黄金,岂不是扛一尊小石狮子上路?不仅招眼,还容易惹来杀身之祸。
好在云霓手上还有零散的金银,足够她在外赁屋谋生,过完富足安定的一生。
不到万不得已,她应该不会碰那枚兰花纹木牌。
云霓离开陇州的那天,无风无雨,海面平静。
因是傍晚,陇州驿码头,泊着无数挂了气风灯的渔船。
掌着渔灯的小船,舳舻相连,远远望去,像一排隐于夜色里的连脊小山。
云霓穿一身窄袖男装,肩负弓箭,腰别匕首,手牵马缰,她笑着与送行的沈家人道别。
待沈家人走后,远处的街巷倏地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抹红色官袍飞扬似火,艳光灼灼,逼至面前,竟是拨冗赶来的沈庭兰。
沈庭兰勒住风驰电掣的战马,停于云霓面前。
少顷,他扶鞍下马,鸦鬓生汗,气息微促,快步走向她。
云霓看了一眼天色,算出如今正是下值的时辰,而沈庭兰官服未褪,文冠未摘,显然是刚忙好政务就策马出宫,直奔码头。
“沈公子……”
云霓想过和沈庭兰好好道别,她想当个心胸宽广的好人,想将那些不愉快的过往一笔勾销,想原谅他所有的过错,可话到喉头,不知道为何又咽了下去。
云霓想了很久,还是从包袱里取出那一支春兰玉簪,递给他:“沈公子,我问过陈嬷嬷了,这支簪子是你母亲的遗物,要送给未来的家主夫人……实在太贵重,我不能收。”
沈庭兰抬起一双锐利的冷目,凝着眼前奉上玉簪的娇小女子。
他想,云霓不笨,定能听懂他的言外之意。
可她胆怯,即便懂了沈庭兰的心意,她也不敢应,他该多多体谅她。
沈庭兰目光放柔,温声道:“云霓,此簪赠你……若你留在陇州,我会娶你。”
要是从前,沈庭兰定不会相信,有朝一日,他竟能为了挽留一个乡野女子,放下尊严,说出这等曾经令他嗤之以鼻的荒诞之语。
求娶云霓对沈庭兰来说没有半点好处,她出生乡野,家世凋蔽,不能为他提供任何助益,甚至会引得那些高门阀阅口诛笔伐,甚至是传出刺耳的风言风语。
好在沈庭兰手握重权,麾下亦养了能与贵族皇权抗衡的兵马,若他当真昏了头,执意要抬举一个庶族女子,也没人敢来他面前置喙。
大不了就是罗织罪名,杀几个乱嚼舌根的奸佞贱人。
沈庭兰的杀业够重,不怕再重一些。
既他想娶云霓,自会为她铺路。
沈庭兰想着,至少祖母和堂妹们都很喜欢云霓,往后她在沈家生活,应当能过得舒心。
“云霓,你不必有任何顾虑。我想娶你,自会帮你打点一切。我可以寻一门新贵将你认为义女,抬一抬身价,再为你筹办嫁妆,布置婚房,指点婚仪,你只需居于府中安心待嫁……便是你体弱,几年无所出,亦无妨,我们可以从旁支堂房过继一个孩子,养在膝下。”
从前沈庭兰讳莫如深的事,如今细细计较起来,也没有那么困难。
沈庭兰回想了一下徐州那段夫妻生活,勾起一丝温柔笑意。
他们二人有过误会,疏远了半年,但也无妨,往后成了亲,他会善待云霓,他们会像从前那般亲密无间。
可云霓听到沈庭兰的话,心里不觉高兴,反倒渐渐涌起一丝难言的苦味。
她整个人像是浸到了酸梅汤里,就连骨头缝都泛起痛痒的涩意。
云霓想,原来娶她这件事,也没有那么难。
沈庭兰位高权重,只要他愿意,他就能出手摆平一切。不过是被人讥嘲几句,不过是被人嗤笑几句,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顾及士族尊严,家族峥嵘,从未应过她,反倒用恶言恶语,逼她离开。
那段时间,每逢雷雨天,云霓就蜷在冰冷的床榻,一遍遍安慰自己,一遍遍帮沈庭兰开脱。
没办法的,士庶有别,尊卑有序,沈庭兰有自己的难处,她不该强求他。
这是云霓料想过的局面。
她想着,若是她的夫君恢复了记忆,不要她了,那她就回徐州老家,过回自己逍遥自在的小日子去。
就像从未遇到过沈庭兰一样。
“在每一个雷雨天,每一次夜里用膳,每一次上街闲逛的时候,我都在想……要是今晚下雨,沈庭兰愿意来哄我几句;要是夜里用膳,他愿意给我煮一碗从前吃过的酸菜肉臊汤;要是他惦念那块专门给他猎的狐皮子,愿意来同我讨要一条毛领子,那我就大度一点,原谅他。毕竟夫妻一场,闹点口角也正常,我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体谅自家夫君。”
云霓无奈地笑笑:“可是,那么多次机会,你都没有珍惜。”
沈庭兰唇角噙着的笑,在云霓一声声落寞的质问之下,缓慢淡去。
他承认,是他自负倨傲。
是他以为,无论何时回头,云霓都会站在身后,一如从前那般,只要她同他对视一眼,她就会不计前嫌,扑进他的怀抱。
沈庭兰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被她舍下。
云霓扯住沈庭兰的衣襟,她逼他低头,把那支簪子,插.回他的墨发。
她把他的好意,悉数奉还,一点不留。
牵马上船前,云霓对他道。
“沈庭兰,你来得太迟了……我已经不想嫁给你了。”
就这么一瞬间,沈庭兰的心脏好似被蜂蛰了一下,麻木绵长的痛感,自细微的伤口涌出,顷刻间浸透四肢百骸,如潮一般将他淹没-
云霓做事干净利落,拿得起放得下,没有丝毫留恋,她还是离开了陇州。
夜里下起瓢泼大雨。
沈庭兰回到沈府的时候,一身绯袍已濡成血似的猩红。
他寒着脸,杀气腾腾,那冷厉的凶相几乎要溢开,吓得送衣送热茶的仆从头都不敢抬,放下手中托盘便两股战战地逃出了听雨楼。
快要入秋,夜雨湿寒,可沈庭兰忍着那一重彻骨的霜意,迈入寝房。
屋内整洁干净。
梳妆台不见了,螺钿衣橱不见了,碧纱橱里也没有那些云霓用的浴桶木盆。
她怕给他添麻烦,将自己的痕迹收拾得干干净净。
她什么都没带走,她把玉簪还给了他。
说好了要永远在一起,但她撒谎、食言,她骗了他。
沈庭兰心知肚明,是他先失信于她。
这些苦难,都是因果,皆为报应。
而这份云霓降下的天罚……好疼啊。
夜里,沈庭兰命人送回了那张云霓用过的小榻。
他摩挲着那一支云霓捏过的春兰玉簪,目光沉沉,缓慢昏睡。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沈庭兰如愿回到徐州,回到那一座被皑皑风雪覆盖的孤山。
半山腰的小院,掌着灯,是云霓在等他。
沈庭兰心生欢喜,撩袍上前。
还未进门,他就先嗅到一味浅淡的酒香,看到宴席上的残羹冷炙,入目还有大片挂在门窗上的红绸喜布。
院子里的枣树悬着几枚婚宴用的红色花胜,寝房的门扉微敞,透出龙凤红烛的煌煌灯火,继而锦葵红底的帐幔摇曳,门槛上还洒满了寓意“早生贵子”的红枣、莲子……
沈庭兰如遭雷击,整个人僵在原地。
他唇失血色,凤眸沉寂,热气儿一点点从他的身体里抽出,如坠冰窟。
随后,床榻那边,传来了女子婉转娇气的低吟,男子粗.重的呼吸,衣袍摩挲的碎响,以及一句句略带哭腔的“夫君”。
一团无可抑制的怒火,自沈庭兰的胸臆腾升,将他烧成了阴司地府爬出来的邪祟恶鬼。
沈庭兰眼尾赤红,眸生潋滟,他抿紧了薄唇,抬手一剑劈开床帐。
喜帐碎裂,烛光漏入。
黄澄澄的火光,照亮了床笫间的景象。
沈庭兰看到了床上相拥的两具身子,入目便是白花花的雪肤,如瀑的乌发,嫣红的小衣……
沈庭兰怒不可遏,他一把扯过惊慌失措的云霓,将其拽远,又一剑猛地刺来,贯穿榻上那名男子的脖颈。
沈庭兰下手太狠了,新郎来不及痛呼,便已喷出鲜血,了无生气。
沈庭兰抓着对方的下颌,没有细看他的眉眼,他只是一剑又一剑,把冷冽长刃,当成一把剐皮的锋锐匕首,重重捅.向男人的胸膛。
无数腥臭的鲜血溅上沈庭兰秀致的眉眼,他擒着那人,一刀一刀挖开肉,斩碎骨,直至他屈跪的膝腿,被那些乌糟糟的血海浸没。
待手中那团血肉的温度降下去,沈庭兰总算有了一丝清明的理智。
他看着满手猩红,意识到“奸夫”已死。
沈庭兰想到云霓会怕,强行弯了下唇,回头对妻子笑道:“云霓,好了,没人能伤你了,跟我回去吧。”
沈庭兰试图安抚受惊的云霓,可一回头,却只见披头散发的女孩,眼眸噙泪,纤手紧握那一把木弓,将蓄势待发的箭矢,指向他的胸口。
云霓畏惧沈庭兰,她怕得惶怵颤抖,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
云霓抻直手臂,使出全力,将那木弓拉至满月……
黑羽箭簇的银光,如同月华,一直在沈庭兰的眼前晃动。
他的墨眸,被锐箭刺痛,只觉眼前这一幕太过荒唐可笑。
他的妻子,竟为其他男人痛哭,竟为其他男人报仇……
曾经那个手握镰刀、义无反顾护在沈庭兰身前的云霓,竟也有一日,对他起了悍烈的杀心?
沈庭兰不肯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他抹去脸上的血,从血污中爬起来,他站起身,蛊惑昔日的妻子:“云霓,我知道,都是旁人诱哄于你。你心性不坚,本就容易犯错。我不怪你了,我带你回家……”
沈庭兰很有耐心地劝她。
可云霓的手劲儿不松,她失望地看他一眼,还是松开手指,射出一箭!
嗖——!
箭镞疾如雷电,直逼沈庭兰的面门。
云霓的箭术高超,百发百中。
这一箭,径自刺进沈庭兰的心口,没入他的胸膛,剜向他柔软的心脏。
破皮裂骨的痛感,十分剧烈。
沈庭兰的耳畔传来震耳发聩的淌血声。
他难以置信地低头,伸手一摸,苍白如玉的指缝里,全是滚沸的鲜血。
云霓动了杀心。
她是真的要杀他。
就在此时,云霓扑向那一团模糊的尸骸,扭头对沈庭兰含泪痛斥:“沈庭兰,你不配得到任何人的爱!”
“沈庭兰,我恨你!”
……
天光熹微,噩梦散去。
沈庭兰冷汗涔涔,自梦魇里惊醒。
他的呼吸急促,胸膛剧烈起.伏,一口淤留许久的血,忽然涌上喉头。
沈庭兰偏头咳出一口腥红鲜血,良久无言。
明明情蛊已解,那种深入骨髓的痛意,仍盘踞四肢百骸,甚至愈演愈烈。
沈庭兰瞥向一旁空空如也的冰冷床榻,墨眸黯淡下来。
他意识到,若他放任云霓在外游历,她定会结识其他男子,定会有了其他的夫婿。
这个梦,不是幻象,而是未来的某日。
沈庭兰蜷曲手指,咽下口中残余的血气。
他想,倘若恨能将一个人留下……那便恨吧。
作者有话说:
看到有宝宝喜欢看BE,那就这章当BE吧,可以看到这里……后面是会慢慢HE的,但沈庭兰有点疯,大家先有个心理准备哈!
接下来要整理后面的剧情,然后一口气写完~断更两三天哈!最迟周四回归(6.18)
如果我没有写云霓嫁人的IF,大家就看看这章浅尝一口,沈是真的会下死手……他不是什么好人。
然后这本不长不短,七月中应该就正文完结了,会有番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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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庭兰,首先他是一个很自负倨傲的人,如果他真的在意什么传承子嗣,不会单身到27,其实他是想帮爹娘照顾祖母,等祖母去世,他可能就没什么牵挂了。
但他也是一个传统的权贵,所以一些思想在遇到云霓之前肯定是根深蒂固的,不过有了在意的人,都能妥协,总之也是一个上位者低头的故事。
其他我们继续往下看哈=3=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晋江首发
第四十三章
九月中旬, 初秋。
红枫缤纷,野菊飘香,漫山遍野的青绿消弭, 天地间生着一蓬蓬黄红粉橙的花树。
云霓骑着彩霞, 驮着行囊与干粮, 在翻涌的草浪间, 快活驰骋。
凉爽的秋风拂过她的面庞,吹起她乌黑凌乱的发尾, 驱散热汗濡身的燥意。
云霓想着, 回家之前,先去村子里拜访一下婶娘,顺道把此前买的土仪, 送给她家小孩尝尝鲜。
可当云霓策马上前, 村子里没有家犬狂吠, 亦没有炊烟袅袅, 就连孩童的嬉笑声都荡然无存。
整座村子不知荒废多久,犹如鬼域,没有半分烛光。
即便白蜡灯油贵,乡下人舍不得点,灶膛的亮光总有一星半点儿,可远处黑黢黢一片, 什么都没有, 显然是无人在此地居住。
从前热热闹闹的村子, 怎么成了荒村一座了?
云霓心中一颤,她抿唇片刻,还是滚鞍下马,从路边捡来枯枝, 绕上绒草,取火折子点燃。
她制了一根简易的火把,推开那一扇扇本就没有合拢的柴门。
屋内有血气、院子里堆积着腐败许久的尸首,只消一眼便知,这是海寇上岸,纵火屠村,难怪村民们不见踪迹,想来是逃难去了。
徐州沿海,孤山后头就是一望无际的广袤汪洋。
云霓常来海礁旁拾贝,也是那时,阴差阳错捡到了沈庭兰。
海寇能上岸袭人,可见边防疏松。
如今南北两地征伐,正是募兵用人之时,顾不上州郡海域也是情理之中。
云霓深知,荒郊野岭不太平,夜里还是去县镇投宿较好。
临走之前,她回半山腰住过的小院看了一眼。
有大半年光景没回来,家中结了蛛网,屋顶漏雨,木箱子一打开,霉味迎面扑来,里头还有那一床云霓没能带走的旧被。随手摸了一把,被褥受潮发硬,再不能用。
云霓心中涌起一种物是人非的怅然,但很快又释然。
白云苍狗,世事无常,多浅显的道理,她又何必惆怅。
可惜的是,从前的故居,她暂时回不去了。
云霓很快打起精神,下山前,她摸出一包用防潮箬叶裹住的青枣,自己咬一口,吐掉枣核后,又把另一半喂给彩霞,“劳烦你再把我驮下山啦,我保证,等到了镇子,我一定给你买草饼吃!”
彩霞不满地喷了喷鼻子,但看在鲜枣的面子上,还是负着云霓,晃晃荡荡往徐州主城跑去。
云霓寻了一间客栈入住,又和掌柜打听村子的事。
果然,几个月前,海寇扰边,袭击靠海村镇、内海航道。
他们为了谋财,无恶不作,一上岸就烧杀劫掠,欺.凌沿海百姓。
那些高门贵族住在徐州主城,一封城门,便能抵御倭患。
倒是苦了住在远郊海岸的村民,不但求告无门,还要受倭寇的屠戮与欺压。
云霓想,她也算命大,若非那时她身在陇州,恐怕也要死在这群倭寇的屠刀之下。
云霓是个惜命的人,她知道近日吴国境内不太平,并没有一意孤行非要回到山上。
她在主城里落脚,花费五十两银子,买了一座独门独户的小院。价钱虽贵,但胜在地段好,过两条街就是县令的宅邸,常有皂役巡街,能确保云霓的安危。
除此之外,她还养了一条能够看家护院的土狗。
十月初,云霓照常在院子里晒衣、晒被褥。
她把那些新买来的冬衣拿出来晾晒,又用竹竿掸子拍打塞在箱子里的皱巴巴的冬被。
云霓招呼彩霞咬着一角被褥,一人一马合力拉扯棉被,也好让里头的棉花抖散,变得更为蓬松。
云霓有钱了,她不必再忍饥挨饿,冬天不但能用上暖身的无烟银炭,还能穿上厚实的塞绵袄裙,当真是幸福至极。
整理好衣裳,云霓又去翻动院子里犁出来的两块窄田。
一月前种下的越冬菘菜长成了,就连九月播.种的萝卜也开始生根。
云霓看着院子里的那点绿意,想着抽空再种一些耐冻的细葱、韭菜、芥菜。
这样一来,隆冬天的时候,云霓就能洗瓮,自制酸菜了。
只是,云霓想着太平度日,世道却不太平。
十月中旬,云霓听到消息,说是南地陇州都城失火,少帝李奕葬身火海,尸骨无存。
而北地藩王齐信王得知亲侄的死讯,一心赴都治丧吊唁,却被执掌朝政的相国沈庭兰,冠上“假借国丧哭临入禁中,实则怀逼宫不轨之异志”的谋逆重罪。
南北两地的战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齐信王痛斥佞臣沈庭兰,窃弄威柄,谋害天子,他领兵南下,无非是为了诛奸佞、清朝纲、安社稷。
齐信王图穷匕见,沈庭兰自是不甘示弱。
沈庭兰以辅国大臣的名义,发布“讨逆”檄文,斥骂齐信王怀有不臣之心,挟国丧而逼宫,谋鼎革之事,当凌迟御前!
双方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但无论是何等激进言辞,其目的都是为了占据大理,开战夺城。
云霓不懂这些国政,她只知道,南北一旦兵戈相见,徐州处于两境之间,势必要受池鱼之殃。
她得早做打算,最好往暂时没被炮火波及的西境迁移。
果然,两地开战,不出十天,粮米、粗盐、丝绢棉麻的价格就开始上涨。
好在云霓有屯食的习惯,衣食住行并未短缺。
只是云霓得尽快离开徐州,免得迟些日子,齐信王的兵马打到徐州,届时官道挤塞,内海拥堵,她一介庶民百姓,没有疏通关隘的符信,怕是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云霓买了船票,收拾好傍身的银钱。
她看一眼家中初初长成的菜苗,怆然地道:“唉,也是无缘于灶房相见,下次回来徐州,我再重新种地,好歹吃你们一回。”
云霓再次骑上彩霞,赶往人群拥挤的码头。
为了捎带彩霞,云霓的船票贵了一倍。
好在如今还不算兵荒马乱,客船还有位置,舱房也能一人一间。
云霓疲惫一日,拴好了彩霞后,便擦身入睡。
不知是太累,还是旁的缘故,今日乘船,云霓竟觉胸口窒闷,有些想吐。
待一味不知从哪个船缝里飘来的木香,腌渍她的口鼻,灌满她的五感,于朦胧意识间,云霓就此昏了过去。
醒来时,云霓手脚疲软,倚在榻沿一动不动。
她使不上劲儿,浑身软绵,又觉得屋内窒闷,如同那一只阴司地府用来炙烤妖骨的熔.炉,烧得她汗流浃背。
云霓燥热不堪,勉力睁眼,却只见一片触目惊心的红。
整个房间铺满了艳红的软毯,壁角点着两支手臂粗的巨型龙凤花烛。
火光摇曳,煌煌刺眼,照亮紫檀鸡翅木桌案上那几碟冬瓜糖、桔饼、晒干的福圆。
床帐垂珠万千,金钩悬挂喜人的同心结、艾叶香囊。
不远处,还有一只铸金莲瓣纹香炉,燃着一径径袅袅的苏合香。
云霓挪了一下屁股,顿觉腿骨酸痛,原来她被那几颗红枣、带壳的干荔枝,硌了许久。
这是哪里?
谁成婚了?
她在做梦?
云霓的脑袋混沌,视物不清,疑心还在梦里。
可云霓费力掐了一把,皮肉疼痛,并非入梦。
下一刻,云霓低头,竟看到自己身着一袭艳丽的大袖婚服,红裙用金线勾织,烛光下如浮光跃金,盈盈满目。
她的手中捏着一块熟稔的红盖头,和一只褪色的泥人。
那块盖头是用粗粝的纱布裁制而成,绣了一双不大好看的水鸭。
正是云霓从前遗失猎宴的旧物。
云霓瞳仁骤缩,心脏猛然一窒,顿觉口干舌燥,腿脚发抖。
她下意识想逃跑,可一起身,膝盖就不受控制地软了下去。
紧接着,一双骨节分明的手,从前拥来,结结实实搀住了她。
“当心摔着。”
清润如竹月松柏的嗓音,自云霓头顶上方传来。
这是云霓曾盼过无数次的温柔男声,可如今入耳,只觉毛骨悚然,遍体生寒。
云霓仰头,朝上望去。
眼前的男人,穿着与她相称的喜服。
外衫是柔滑的红缎,里衣是圣洁的雪绢。
交叠的洁白衣领,压在那一颗嶙峋的喉结之下,拢得严丝合缝,一丝不苟,犹如世家门第的森严礼法,不容人行差踏错半步。
再往上,是男人削骨的下颌、冷艳的凤目、如峰的修眉……沈庭兰明明生得一副得天独厚的出尘皮囊,却干尽这等惹人唾骂的卑劣之事。
云霓的指骨蜷曲,鼻翼生汗。
她不明白,沈庭兰怎会将她擒到此处,她不甘心地攥上他的手臂,冷静质问:“沈庭兰……你究竟想做什么?”
沈庭兰不答话,只温文一笑。
少顷,男人躬身靠近,那一缕若即若离的春兰香气席卷而来,随后他揽住云霓的膝弯,握住她的肩头,横抱起怀中朝思暮想的娇小女子。
沈庭兰搂她入怀,重新行向床榻。
待云霓再次陷入柔软被褥,他才温柔回答:“不过是行一些未完之事……云霓,你我的婚仪未成,算不得夫妻。今晚,我来娶你。”
作者有话说:
昨晚大纲整理了一下,有空还是更一点,我直接周二周三请假两天吧(那两天真的有事,更不了,会红宝补偿哈~~)
大概7.10能正文完结,会有番外,可能不会有IF,如果没IF,我就早点开始存稿下一本《高嫁之后》
接下来任何剧情,大家都先别着急,不喜欢看墙纸的强取豪夺剧情的宝宝,还是囤一下。后续我觉得故事发展是合理的,也有虐到沈庭兰,不过还有几个节点推完,文不长了,但也还要至少二十天写,所以不担心,我们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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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事,最近看到有莫名其妙的言论,总说咱们的文是什么什么的代餐之类的,每一本书都是作者自己的心血,我希望彼此尊重,不要提其他文其他作者,非常感谢。
这类奇怪言论都会删除,污蔑造谣也会截图保留证据,严重影响我身心会走法.律流程维.权,希望彼此尊重,不要摸黑造谣。
本文捡男人灵感,是我小时候看过的那个台偶《王子变青蛙》里产生的,那是2005年播出的偶像剧,是平凡女主捡到落水的总裁男主的故事。(推荐大家看一看,很好看,很爽的故事剧情,难得的不出戏的总裁男主,我小时候真的很爱看玛丽苏……)
我前段时间重温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觉得这种身份差很有趣,所以想写一个平凡女捡到失忆权贵男的古言,很大众的梗……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晋江首发
第四十四章
婚房静谧无声, 犹如死地。
云霓静下心来,方嗅出浅淡的海腥味,亦觉出床榻底下微微晃动, 分明是浮在海中, 他们在行水路。
也就是说, 云霓刚上船, 就被药香迷晕,虏到此处。
如今是十一月, 天寒地冻, 出门都要穿厚袄狐裘,可她却筋酥骨软,使不上劲儿。
云霓许久没喝水, 又被房中的暖炉烘得口干舌燥。
她的喉咙发紧, 艰难地吞咽, 那点微小的喉头颤动, 被沈庭兰递来的修长指.尖,敏.锐感受到了。
他低垂乌浓长睫,柔声问她:“口渴?”
云霓偏头不答。
沈庭兰会意,端来一盏茶水,含了一口,又俯身, 以唇封缄, 慢条斯理地哺给她。
清香甘甜的茶汤, 一点点被喂进云霓的嘴里。
她不想饮茶,却又因脾胃的渴求,不得不从沈庭兰这里汲取茶水。
一口茶水饮尽,留在云霓口中的, 唯有沈庭兰滚沸的舌。
他故意推.磨她的唇.腔。
勾着她嫩.滑的丁香小舌,不住吮.吻。
吻毕,又喂来一口茶汤。
云霓的嘴里充盈着茶水,一时吞得太急,呛得下颌湿潮一片。
她不住咳嗽,咳得眼尾都潮红,实在是可怜兮兮。
沈庭兰发了一点怜悯善心,知道帮妻子抚背,轻声哄她:“急什么?总会喂饱你。”